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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
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北京市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30號,以下簡稱“新12條”,“新12條”共四方面12項措施。“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方面,措施提出對部分涉企保證金實施緩繳政策。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本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項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提出依法對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公示,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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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 35條措施打造優化營商環境新高地
“放管服”改革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今年,青海省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通過35條措施,打造優化營商環境新高地。青海省持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設立和實施行政許可;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推進部門權力再“瘦身”、審批流程再優化,不斷提高向基層放權的精準度和合理性,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統籌推進“審批破冰”工程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的審批模式,確保項目早落地、早投產;落實好《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切實解決個體工商戶在經營場所、用工、融資、社保等方面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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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落實預留并提升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措施
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印發《廣東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提出,廣東省各級預算單位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應執行項目所在地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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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廳發布關于水利工程招標項目電子投標文件雷同認定與處理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市場秩序,有效遏制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福建省水利工程實際,福建省水利廳發布關于水利工程招標項目電子投標文件雷同認定與處理的通知,經商省發改委,對投標人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投標文件(下稱“電子投標文件”)雷同認定及處理意見通知如下,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一、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編制。不同投標人編制電子投標文件的計算機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條及以上的計算機網卡 MAC 地址、CPU 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均相同的,應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的情形。
二、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在同一臺計算機上傳、解密。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的計算機網卡 MAC 地址、CPU 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電子投標文件的除外),應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二)項“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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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碼通行 溫州“代理碼”讓招投標監管更智慧
溫州在全市范圍統一開展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場內執業行為評價,全面啟用電子“代理碼”管理,實行“一碼一代理”。此舉有利于加強溫州市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監管,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氛圍,推動招投標市場健康發展。掃碼后,監管人員的手機隨即跳出“代理人員信息”頁面,上面不僅有代理從業人員的職務、學歷、評價結果、星級指數等基本信息,所在代理機構的基本信息和星級指數等信息也一目了然。今后,招標代理人員如果發生失信或違規違紀等情形,將會被永久記錄。信用好、星級指數高的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可獲得更多投標人的青睞。下一步,溫州市將繼續采取措施,糾治招標代理行業低價惡意競爭,構建更加完善的招標代理行業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