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協會、各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我廳起草了《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你們征求意見,請將有關意見或建議于4月5日17:00前反饋我廳招標總站。
??聯系人:周 昕;聯系電話:028-86522989;電子郵箱:345258420@qq.com。
??此函。
??附件:《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事中對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監督和事后對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以下簡稱“書面報告”)的監督,現對加強書面報告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履行書面報告辦理的法定職責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招標人提交的書面報告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履行對招標投標活動的法定監督職責。書面報告的法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七條;
(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六十五條;
(三)《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四十七條;
(四)《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四條;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和第四十五條;
(六)《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等。
二、辦理書面報告職責分工
依據《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4〕62號)第十二條的規定,書面報告辦理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項目的隸屬關系和投資額度分級負責,職責分工如下:
(一)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含核準、備案,下同)的項目,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的省本級項目和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3000萬元)、打捆審批項目中的單個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萬元)的項目,其書面報告辦理由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二)市(州)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省本級除外)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3000萬元)的、打捆審批項目中的單個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1000萬元)的項目,其書面報告辦理由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三)縣(市、區)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其書面報告辦理由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三、書面報告內容
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投標基本情況,包括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資格審查、開標評標、投訴與處理、重新招標的依據及理由、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
(三)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四)在指定媒介發布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
(五)資格審查報告,包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委員會組建記錄;
(六)評標報告,包括開標評標、評標委員會組建記錄;
(七)中標通知書,招標人未按中標候選人排序確定中標人的,應當提供相關依據;
(八)投訴處理相關資料;
(九)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要求的材料。
四、書面報告辦理形式
書面報告辦理采用網上辦理形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9〕31號)和《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中介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及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書面報告作為在施工許可階段并聯或并行辦理的其他類事項,應納入系統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廳辦理的書面報告,納入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從提交到辦理結果出件實行網上辦理,招標人在系統中查詢辦理結果,并打印辦理結果文書。各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書面報告,要充分運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全面實現網上辦理,招標人在系統中查詢辦理結果,打印辦理結果文書。尚未開設審批管理系統申報端口的地方,要盡快改進系統,全面開通申報端口。
五、書面報告辦理流程
(一)提交。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按照本通知第二條的職責分工,向相應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
(二)辦理。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5日內(最后1日為節假日時順延至工作日),對招標人提交的書面報告進行檢查并作出辦理意見。
1.予以辦理。書面報告內容完備,招標投標活動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辦理,向招標人發出《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收訖通知書》(見附件一)。
2.不予辦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招標人發出《不予辦理通知書》(見附件二),并一次性告知不予辦理的理由及重新提交的要求。
(1)不屬于本部門監督職責范圍的。應向相應的行政監督部門提交。
(2)書面報告內容不完備的。招標人補正相應材料后重新提交。
(3)因投訴處理已暫停招標投標活動的。招標人待投訴處理完畢,依法開展后續工作后重新提交。
(4)招標投標活動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屬于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職責的,向招標人發出《招標監督意見書》(見附件三),招標人依法開展后續工作后重新提交;屬于項目審批部門職責的,移交項目審批部門處理并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移交處理告知書》(見附件四)告知招標人,招標人按照項目審批部門的處理結果依法開展后續工作后重新提交。
六、強化行政管理力度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書面報告辦理中發現,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存在不良行為的,應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作出不良行為記錄;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構成行政處罰情形的,應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移送有權作出行政處罰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書面報告辦理中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依法追究責任。
附件:1.《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收訖通知書》(參考格式)
2.《不予辦理通知書》(參考格式)
3.《招標監督意見書》(參考格式)
4.《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移交處理告知書》(參考格式)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 月 日